除了海运费,“盒子”的成本也占了很大比重。让我们来看看下降框和保留框的区别。
1.上门费和预扣费:
进港费:集装箱进港时,集装箱打开后才允许进港。船队不可能一直把这个箱子放在集装箱卡车上,还有其他箱子要拖走,所以会找个地方把箱子放下,等港区开了再拖进来。这时就会产生落客费。
预收费用:特殊情况下,为了获取箱号、填写舱单或其他信息,要求提前收取集装箱,通常要求提前收取集装箱。此时产生的费用称为投递箱费。
2.预扣框和下拉框的区别:
1)行动范围
预箱通常用于货物离开港口到美国。
关箱费是出口过程中产生的一种费用。
2.诉讼原因:
预派送费是由于AMS截止日期,派送费晚于AMS截止日期,但AMS在发送货单时需要提供箱号。所以,在这样的情况下,必须先把行李箱放到院子里。
抛卸费是指集装箱到达港口时,因为港口或船公司的一些原因而产生的费用,货主会找地方倾倒集装箱,等待港口开放。
3.承担费用:
预付费用:客人。
落客费:如果是团队的错,费用由团队自己承担。如果客人有问题,就要收费。
3.集装箱延误费
为了加快集装箱的流通,避免积压,船公司制定了集装箱的免费使用期。在此期限内,集装箱占用的集装箱可以免费使用。如果超过期限,集装箱所占货物将支付一笔固定的费用,称为“集装箱延误费”。
滞期费是按天计算的。出口一般需要7天。在购买商品的过程中,往往会产生延期费。这些集装箱可以在船只抵达香港后的几天内(例如十天)免费使用。超过规定时间的,收取费用。因此,船舶进港后,要及时完成进口清关和安排发货,及时将空箱退回船公司指定地点。专用盒免费使用时间略短。当然,不同船公司规定不同,具体日期要咨询船东。如果客户的SOC箱,没有滞期费。
根据网络资料整理,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连连国际赞同其观点和立场)在中国的对外贸易中,航运占的比重最大。货物进口报关后往往会产生一些额外费用,由进口商承担。根据现行规定,它们应计入货物的完税价格。我应该如何申报这笔费用?
1.海运货物运输额外费用的定义
由于船舶、货物、港口等原因,承运人在运输中会增加运费。为了保持基本费率的相对稳定,承运人增加了各种额外附加费(保险费率)来弥补损失。
2.普通海运附加费用的种类
通常附加费用有燃油附加费、硫化费、燃油费、货币贬值附加费、码头装卸费等。
因货物特性而产生的额外费用,如超重、超长、超大件附加费;
由于运输和港口原因产生的额外费用,如直接装运附加费、转运附加费、港口附加费等。;
临时附加费用,如港口拥挤附加费、偏离附加费、选卸港附加费、换卸港附加费、过路费等。;
从其他原因,比如集装箱不平衡额外收费,安全额外收费,内陆燃油额外收费等。
海关提醒:
附加费用的种类和名称很多,新的附加费用会随着运输条件的变化而取消或制定,甚至是不同的附加条款,实际上指的是相同的费用,比如LSS,也叫全球船用燃油回收附加费,减少硫排放的燃油处理费用,低硫绿色回收费用等。
3.确定运输附加费是否需要征税。
同时应满足以下条件:一是涉及交通运输;二是货物到达输入点前到输入点卸货,三是买方实际支付或者应当支付。
另外,时间节点也很重要。“卸货前”是区分各种费用是否需要申报的重要节点。卸货后无需申报费用。
如果不清楚,可以向地区海关申请价格预判。
4.运输附加费应该如何补充申报?
卖方应主动向海关申报,以规避相应法律责任的风险。
(一)货物申报放行前
卖方可主动向海关进行补充申报,通过“海关补充申报管理系统”的电子补充申报单申报运输附加费。
(二)货物放行后,海关要求补充申报的
通过海关补充申报管理系统,以发送价格审核电子指令的方式通知卖方,卖方在收到补充申报电子指令后的5个工作日内,通过系统的电子补充申报单申报运输附加费。
(3)货物放行后,不要求海关查验。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和《海关总署关于处理主动公开涉税违法行为有关事项的公告》(公告〔2019〕161号)的有关规定,可以通过主动公开方式向海关举报。
以上是海运费的补充申报指南。希望对你有帮助。
根据网络资料整理,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连连国际赞同其观点和立场)在国际贸易中,与海运有关的费用之一是运输附加费。附加费(附加费率)是指承运人为了准确反映各种港口和货物的运输成本,在保持基本费率相对稳定的基础上,为弥补损失而增加的各种附加费用。
1、燃油附加费(燃油调节系数,简称BAF或燃油附加费,简称BS,也称燃油调节系数,简称FAF)
是指船公司在不调整基本运价的前提下,为弥补因燃油价格上涨而增加的燃油成本,使船舶燃油成本超过原核定运输成本中的燃油成本而征收的附加费。
此外,在已经加收燃油附加费的情况下,如果燃油价格突然大幅上涨,船公司将在正常燃油附加费之外加收紧急燃油附加费(EAS)。
燃油附加费作为运费的一个组成部分,在进口地装卸前已包含在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中。
2.低硫燃油附加费(LSS)
指为弥补在新的SOx排放控制区(SECA)航行的船舶使用低硫燃料增加的成本而收取的附加费。
低硫燃油附加费作为运费的组成部分,发生在进口地装卸前,包含在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中。
3.货币调整系数
是指船公司为弥补货币兑换过程中因国际金融市场汇率变动,导致收取运费的货币贬值而产生的损失而收取的附加费。一般按基本运费的百分比计算。
货币贬值与运费有关,发生在进口地装卸之前,计入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4.码头处理费
指从船舷到集装箱堆场发生的费用。例如,在中转港产生的始发地码头处理费(OTHC)或THC,属于货物到达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输入地之前的运输相关费用,包含在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中。
例如,卸货港的码头处理费(DTHC),属于货物到达中华人民共和国(PRC)输入地后的运输相关费用,不计入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5.其他常见附加费
因货物超重、超长、超大件等特点而产生的附加费;因运输和港口原因产生的附加费,如直接装运附加费、转运附加费、港口附加费等。;临时附加费,如港口拥挤附加费、偏离附加费、选卸港附加费、换卸港附加费、旺季附加费等。;其他原因产生的附加费,如集装箱不平衡附加费、安全附加费、内陆燃油附加费等。
上述费用与运输过程有关。如果它们发生在输入地装卸之前,它们将被计入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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