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收运费的时候看基数。如果运费按重量收取,运费将根据产品重量分摊。如果运费根据报关价格计算,运费将根据产品报关价格分摊。
关税
要看每个产品的关税税率是多少。如果是一样的,可以平均分摊到每个产品上。
进口关税=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到岸价格)*关税税率
消费税= [(到岸价格+进口货物关税)/(1-消费税税率)]×消费税税率
进口机器设备需要在海关缴纳17%的增值税。如果你公司作为一般纳税人,可以按照现行的固定资产抵扣政策申请抵扣这个增值税。
进口设备合同在签订后五天内税务局处理后才能抵扣。此外,进口增值税进项在抵扣前必须进行比较。根据我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海关完税证明规定,从海关取得的完税证明上注明的增值税,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扣除。国函[2004]128号规定,“增值税纳税人2004年2月1日以后开具的完税证明,应于开具之日起90日后的第一个纳税申报期结束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以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如果该项业务发生在2009年以后,用于生产经营的进口设备可凭海关进口货物专用缴款书抵扣。自2009年4月1日起,海关的缴款书必须由税务机关汇总比对,然后凭稽核比对结果通知书抵扣。1.定价进口设备是指含税(进口增值税和关税,但不含消费税)进口的机器设备。
二。没有价格的进口设备免税,但受海关监管,未经海关批准不得出售或转让。
三。相关未定价设备的知识如下:
1.什么是加工贸易中外商提供的不作价进口设备?
外商在加工贸易中提供的不作价进口设备(以下简称不作价设备),是指外商在加工贸易中向经营单位无偿提供的加工生产所需的设备。不作价的设备不属于不予免税的外商投资项目进口货物目录的范围。
2.企业进口和使用不作价设备应具备什么条件?
(1)不作价设备由外商无偿提供,即经营单位进口不需要付汇,也不需要用加工费或差价偿还。
(2)企业应有独立的专门从事加工贸易的工厂或车间(即不从事国内产品的加工生产),不作价设备只在本工厂或车间使用。如果企业没有独立、专业化的工厂或车间,在加工贸易合同(协议)期限内,每年必须出口本企业70%以上的加工产品。
3.企业如何办理不计价设备的审批和进口手续?
首先,企业持加工贸易合同(协议)和《加工贸易不作价设备申请清单》等企业基本资料到外贸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其次,企业凭外经贸部门审核的相关资料向主管海关办理进口免税手续,海关审核后备案并出具不作价设备手册。
三是企业凭手册在口岸海关办理进口不作价设备的报关手续。
4.海关如何规定不作价设备的监管期限?
海关监管期限是指自进口之日起至海关解除监管之日止的5年期限。
5.海关如何监管暂时进口的不作价设备?
企业临时进口(半年内)加工贸易生产所需的不作价设备(限模具、单台设备),海关按临时进口货物管理。
6.企业进口和使用不作价设备时应承担哪些义务?
(一)企业应在加工贸易合同(协议)中明确规定外商免费提供不作价设备。
(2)海关监管期间,企业不得在中国境内销售、互换、转让、抵押或使用不作价设备。
(3)在海关监管期间,经营单位应于每年1月向外经贸部和主管海关书面报告不作价设备的使用情况。
(四)加工贸易合同(协议)因故终止或解除,不作价设备超过海关监管期限的,企业应及时向外经贸部门和主管海关办理解除监管手续。
7.企业如何办理解除不作价设备的海关监管手续?
(一)不作价设备在海关监管期限届满前或届满后退运出境的,海关凭企业申请及相关单证办理注销手续。
(二)海关监管期限未满,企业申请提前解除监管并在境内停留的,企业纳税后,海关凭相关进口许可证、检验检疫证书及相关单证办理解除监管手续。
(三)对海关监管期限已过并已提出报废申请的不作价设备,海关直接为企业办理解除监管手续。
(四)对海关监管期限届满,仍留在原企业继续从事加工贸易业务的不作价设备,企业免办相关进口许可证、检验检疫证明和纳税,直接向海关办理解除监管手续。对1998年1月1日以后进口的、原企业不使用的不作价设备,企业予以免税,但应持有关进口许可证、检验检疫证书及相关单证向海关办理解除监管手续。
8.留在国内的不计价设备是按旧机电产品管理吗?
已提前解除监管且监管期限已过仍在境内继续使用的不作价设备,视同进口旧机电产品,海关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管理,但企业在进口不作价设备时已经办理旧机电产品进口手续的不作价设备除外。
关于设备免税问题:现在进口一套设备。因为分两批装运,我可以申请两份免税表格吗?
一套设备不能分为两种自由形式,一个合同只能提供一种自由形式。
对你来说,有两种方法-
1.第一批设备暂不在香港申报,待第二批设备到货时一并申报。这样可以多租几个柜子。
2.第一批在海关申报,第二批按一般贸易进口税缴纳。那是更多的税。
除非你的第二批设备和第一批设备是分开的,可以单独证明是一套设备。重新申请豁免表格。
但我觉得你这种情况不太可能。
外商投资企业可以享受的减免税规定是,在对外投资总额和外经贸、国家发改委等有关部门认定的额度内,可以免税进口自用设备。
外商投资25%以下的企业暂不能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外商投资企业进口的下列设备可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1.1996年3月31日前批准设立的企业,在投资总额内进口自用设备,除国家规定不予免税的20种商品外,可免征关税和增值税;
2.1996年4月1日至1997年12月31日经批准设立的企业,在投资总额内进口自有设备,除列入《外商投资不予免税商品目录》的商品外,可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3.1998年1月1日以后批准设立的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或限制类乙类项目的企业,可在投资总额内进口自用设备,列入《外商投资不予免税商品目录》的商品除外,可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如果上述设备免税,必须先在海关办理审批手续。审核通过后,海关向企业签发免税证明,企业凭免税证明在通关环节办理免税通关手续。
外商投资企业进口的部分设备可以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货物监管免税办法》。
首先,目前外商投资企业进口自用设备不再免征进口增值税,但外商投资企业可以将进口设备缴纳的进口增值税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外商投资企业能否申请进口自用设备免征关税,与外商投资企业投资的行业和进口设备有关。因此...哪些外商投资企业和进口自用设备可以申请免征关税?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一)外商投资企业(包括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和外资企业),其投资项目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或《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产业项目的,其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及其配套技术、配件和备件(以下简称自用设备)不列入《外商投资项目免税进口商品目录》。
(二)外商投资企业为加工贸易企业,其进口设备为外国投资者提供的不作价进口设备,免征关税。
(三)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R&D中心、先进技术型和出口型外商投资企业,在原批准的生产经营范围内,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要的自用设备及其配套技术、配件和备件,免征关税。
(四)外商投资软件生产和集成电路生产企业进口除国务院国发〔1997〕37号文件规定的《外商投资项目进口货物目录》和《内资项目进口货物目录》以外的自用设备,免征增值税。
免税需要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一是你的进口设备生产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产业目录中的鼓励类,即你生产的产品必须有相应的条目;其次,你进口的设备必须在国家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之外,也就是你的设备必须满足一定的技术参数。同时满足这两个条件,去经信委或者发改委审批,拿到批文后去海关申请免填单。但这只是免税,17%的增值税还是要交的,先交再扣。
另外,对于国家福利企业,也就是残疾人企业,只要公司符合条件,到民政部审批,再到海关审批,就可以免征海关增值税。
有些设备本身的关税是零,这样的设备根本不需要经过任何审批手续。在入关的时候,如果海关认为你的归类税号是正确的,你就不用直接交税了。这种设备是零关税设备,不同于免税。
从台湾省进口的设备大部分是免关税的,因为大陆和台湾省有ecfa海峡自由贸易协定。如果来自台湾省的设备有来自台湾省的原产地证书,则没有关税。
1.2013年10月24日,财政部公布了《关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通知规定,在现行政策框架下,对试验区内生产性企业和生产性服务企业进口所需的机器设备等货物予以免税。但生活服务业等企业进口的货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规定明确免税的货物除外。
2.自2010年7月15日起,对国内企业承担《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国家支持的重大科技项目开发所需的国内不能生产的关键设备(含软件工具和技术)、零部件和原材料,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扩展信息:
当然,也要警惕那些流量异常的企业。企业的异常流动主要有四种类型:
(1)脱壳分离式
这类企业“基地窝在东边,注册在西边;南方上市,北方生产销售”。有的企业只是在某个园区或经济开发区注册或挂个牌,实际生产经营场所不变。有的在同一住所注册了几个甚至十几个公司。
(2)总支办“倒置”
有的企业为了享受优惠政策,把原来的总公司搬到一个经济开发区,在同一个地方设立分支机构,导致税收转移或税级变化。
(3)“全剥离”
由于各区对企业的优惠政策不同,出现了“哪里政策宽松,企业就往哪里搬”的现象。这类企业新注册地虽然与经营地一致,但并不是实际生产经营的需要,只是单纯为了享受优惠政策,比如免税、少缴各种资金等。个别企业在此享受优惠政策,搬迁到新址继续享受优惠政策。
(4)“无证游泳”
少数企业为了摆脱工商、税务部门的属地管理,以变更经营场所为名,无证从事游泳。
来源:百度百科-税收优惠
外商投资企业免税进口设备总值不超过注册资本与实收资本差额的,购买进口设备可免税,并可办理增值税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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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正面回答
进口增值税的计算公式为进口增值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率)×增值税税率。进口货物的纳税义务人应当自海关填发《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在报关地向海关申报纳税。
二。分析详细信息
进口增值税是在进口过程中征收的增值税,属于流转税的一种。与一般增值税以生产、批发、零售等环节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不同,进口增值税是专门对进口环节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增值税。
3.海关价值是由什么决定的?
一般进口货物的海关完税价格由海关以该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确定。无法确定成交价格的,海关完税价格由海关依法估定。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包括货物抵达中国境内输入地点之前的进口货物价格、运输费及相关费用和保险费,但不包括货物抵达中国境内输入地点之后的国内运输费、保险费和其他国内费用。
1.进口货物征收增值税,出口货物不征收增值税。
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增值税已成为我国最重要的税种之一,占我国所有税种的60%以上,是第一大税种。增值税由国税局征收,税收收入50%为中央财政收入,50%为地方财政收入。
2.出口退税是指国家利用税收杠杆奖励出口的一项措施。
一般分为两种:(1)进口关税退税,即出口企业将进口原材料或半成品加工成产品出口时缴纳的进口关税;(2)退还已缴纳的国内税,即企业申报货物出口时,退还生产该货物已缴纳的国内税。
3.出口退税条件
(1)必须是增值税和消费税范围内的货物。增值税和消费税征收范围包括除直接从农业生产者手中收购的免税农产品以外的所有增值税应税货物,以及征收消费税的烟、酒、化妆品等11类消费品。
(2)必须是申报出口的货物。所谓出口,即出口关口,包括自营出口和委托出口两种形式。是确定货物是否属于退(免)税范围的主要标准之一。
(三)金融上必须出口销售的货物。退税(免)只能在货物财务上销售出口后进行。
比如进价100万,售价110万。不包括增值税,不考虑其他因素。
如果在国内销售,收取的价格是110 * 1.17 = 128.7万。
出口的时候只能拿到110万的价格。
免征的是增值税销项税。即不需要缴纳1.10 * 0.17 = 18.7万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退还的是增值税进项税。你购买货物支付了117万元,其中17万元进项税退还给你。
给你退100 * 5% = 5万的进项税。剩下的进项税需要转出。包括在费用中。其实你的成本是112万。
理解:根据上面的例子,购买商品时,你一共支付了117万元(商品价值100万,增值税17万)。出口的时候可以退回购买商品时缴纳的17万增值税。但银行存款实际归还的只有5万,其余12万并不是银行存款真正收回,而是转出到成本中。
销项增值税:是指增值税纳税人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适用税率计算,向买方收取的增值税。
计算方法一般分为两种:
(1)销项税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税率
(2)销项税=不含税销售额*税率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是企业支付给供应商的税款,销项税是买方支付给企业的税款。
当前汇率为6.7,公式如下:
1.利润=出口美元值*汇率-人民币值(工厂需支付的人民币价格)+人民币值/1.17*退税率-该票出口报关过程中发生的人民币费用。
退税部分=人民币价值/1.17*退税率
2.按1000美元和5000元人民币的价值计算如下:
利润:1000 * 6.7-5000+5000/1.17 * 0.16 = 2383.76元。
退税:5000/1.17*0.16=683.76元。
3.退税:必须等到回单,连同开具的人民币增值税专用票一起提交给国税。一般来说,你至少可以在发货后两个月拿到退税。
进口增值税和关税的计算方法如下:增值税=(完税金额+关税)* 17%;关税根据货物所属类别适用关税税率,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率。增值税是以商品(包括应税服务)在流通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征收的流转税。
从计税原理看,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等诸多环节的商品新增价值或商品附加价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即由消费者承担,有附加值才征税,没有附加值就不征税。
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增值税已成为我国最重要的税种之一,占我国所有税种的60%以上,是第一大税种。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第二条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税率为17%,但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业、房地产租赁服务业,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
食品和农产品、食用植物油和食用盐;
居民自来水、供暖、空调、热水、燃气、液化石油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煤制品;
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
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三)纳税人销售劳务和无形资产,税率为6%,但本条第一项、第二项和第五项另有规定的除外。
(4)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和无形资产,适用零税率。
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进出口增值税怎么处理?
①出口退税的会计处理。
1.未实行“免、抵、退”办法的一般纳税人,其出口货物按规定退税的,按规定计算的应收出口退税额,
借记“应收出口退税”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科目。
收到出口退税后,
借记“银行存款”账户,
贷记“应收出口退税款”科目;退税金额低于购买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增值税金额的差额,
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
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的进项税额)”科目。
2.实行“免、抵、退”办法的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并在货物出口销售后结转产品销售成本时,按规定计算的退税额低于购进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差额部分。
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
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的进项税额)”科目;当期按规定计算的出口货物的进项税额,应从国内产品的应纳税额中扣除,
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国内产品应交税金从出口中扣除)”科目,
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科目。
在规定的期限内,国内产品的应纳税额不足以抵扣出口货物的进项税额的,不足部分按照有关税法规定给予退税的,应当在实际收到退税款时办理退税。
借记“银行存款”账户,
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科目。
②进口和国内购买条目基本相同。
对进口商品征收增值税就说到这里。感谢您花时间阅读本网站的内容。别忘了在本网站查找更多关于进出口货物的计算公式和增值税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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